搜索  高级搜索  邮箱登陆 设为首页   繁體中文   English   纯文字版   WAP版 
欢迎来到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 行业监管类
浏览字体: 打印页面
广东省2009年石油、冶金、有色、建材、地质、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贸易等行业安全监管暨道路交通等有专门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综合监管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09-09-08

广东省2009年石油、冶金、有色、建材、地质、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贸易等行业安全监管暨道路交通等有专门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综合监管工作要点

 

2009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和十届四次全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解放思想,创新思路,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年活动部署为主线,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和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按照扎实开展三项行动和切实加强三项建设的要求,加大对有专门主管部门行业与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支持配合、指导监督的工作力度,加大对十大工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依法检查力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为实现三个压下来的目标和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趋好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进一步探索与创新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的方式方法

通过完善工作通报、工作协调、监督执法、督查检查等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有专门主管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指导和配合工作力度。

1、坚持工作通报制度。通过工作例会等多种形式,与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相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安全生产状况、重大工作措施和部署。

2、坚持协调配合制度。重点推进公安、交通运输和安全监管部门在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方面的协调配合,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建立和落实推广应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危险品运输车辆、长途客车等重点车辆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工作力度。

3、坚持联合督查制度。积极配合和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段、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等的联合督查检查活动,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联合执法。重点督查琼州海峡、珠江口等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重点督查国(省)道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重点隐患整治;重点督查国家、省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分布较多的区域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情况等。

4、根据有关部门和地方的安全生产工作、事故发生情况和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及时以安委办名义向有关部门和地方安委会印发相关工作函件,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深化石油、冶金、有色、建材、地质、机械、轻工(包括家具)、纺织、烟草和贸易等重点行业与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在石油、冶金等十大工商贸企业深入开展群众性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事故活动,规范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

2、依法监督检查使用机械压力机、木工机械、涂装工程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7001-2007《机械压力机安全使用要求》和AQ5201-2007《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等情况,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安全标准,落实事故隐患整治。

3、督促输油气管道企业加强对输油气管道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联合相关部门对落实输油气管道违章占压清除工作进行督查督导。

4、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督促冶金、有色、纺织、轻工(家具)、商贸、烟草等行业企业针对突出存在问题,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5、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指导督促各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支持配合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各相关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治理和事故预防工作

1、道路交通: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治理超限超载;实施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等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推进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泥头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以及省市道路交通运管机构监控平台建设等;推动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活动,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监管。

2、水上交通:继续抓好开展砂石运输船舶、施工船舶、客渡船舶和防碰撞、防泄漏等专项整治,排查治理桥梁隐患。加强乡镇非运输船舶安全监管。

3、铁路:进一步深化铁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快高速列车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安全基础。深化平交道口等安全整治。

4、民航:健全安全体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5、消防:开展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专项整治和深化一畅两会专项行动、建筑消防设施整治、城中村消防整治、消防产品整治,加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消防隐患的整改力度。

6、民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民爆企业严格执行管理措施和行业规范,加强生产现场管理,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7、建筑施工:深入排查治理隧道、桥梁、房屋、市政、水利、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深化以防范工地脚手架、高支模、起重机械倒塌、施工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

8、电力:深入排查治理电力企业和电力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

9、渔业:深化平安渔业活动;加强船舶检测检验和渔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渔船通讯装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加强渔民安全培训。

10、农机:加强农机驾操人员安全培训,搞好拖拉机登记,打击拖拉机非法载人行为。

11、水利:加强水库安全监管,对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加大对河道采砂安全整治力度;强化对四无小水电站的整治。

12、其他行业领域:继续指导、协调与配合相关部门,抓好旅游、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四)推进冶金、机械、轻工(包括家具)、建材、纺织、商贸、邮政通信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1、组织召开机械制造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座谈会,交流推广实施机械制造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经验,加大检查督促工作力度,组织落实好申报机械制造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

2、以点带面推动钢铁、造纸、纺织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

3、加大工作力度,在全省范围拓展轻工(家具)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4、组织完成《广东省水泥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等三个地方标准起草。

(五)加强对相关行业中央驻粤、省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好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组织开展对相关行业中央驻粤、省属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上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依照职能配合抓好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按要求通报事故相关情况,督促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六)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9·19”讲话精神,学习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的一系列决策和指示精神,学习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工作实践,履行好本职工作义务。二是完善决策和办事程序,形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三是加强业务学习与实践,提高工作效率。四是着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督促检查,扎实有效地推动工作。五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依法行政。

杨 富   党组书记、局长
冯寿宗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黄霭珊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卫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晓涛   副局长
黄 晗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健生   党组成员、派驻局纪检组长、监察专员
邓伟风   党组成员、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
杨小垣   副巡视员
林天遂   副巡视员
陈桂成   副巡视员
章云龙   主任(副厅级)
招聘司机公告[10-13]
公告(2011年第20号)[09-22]
公告(2011年第19号)[09-01]
公告(2011年第18号)[08-30]
更多...   
省市安监系统 地市安监系统 省直部门 直属单位 政府部门网站 国务院部门网站
天津 福建 湖北 江西 辽宁 吉林
河南 上海 浙江 江苏 山东 北京
黑龙江 陕西 四川 广西 安徽 湖南
广州市局 深圳市局 珠海市局 佛山市局 韶关市局 梅州市局
惠州市局 汕尾市局 东莞市局 中山市局 江门市局 湛江市局
茂名市局 清远市局 潮州市局 揭阳市局 云浮市局
 省府办公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贸委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民族宗教委
 省公安厅 省安全厅 省监察厅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人事厅 省劳动保障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建设厅 省交通厅 省信息产业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厅 省外经贸厅 省文化厅 省卫生厅 省人口计生委
 省审计厅 省国资委 省地税局 省环保厅 省广电局 省体育局
 省统计局 省物价局 省工商局 省新闻出版局 省林业局 省海洋渔业局
 省质监局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省安全监管局 省知识产权局 省旅游局 省法制办
 省外办 省侨办 省监狱局 省劳教局 省中医药局 省人防办
 省打私办 省新闻 省台办 省保密局 省信访局 省金融办
 省参事室 省驻京办 省驻沪办 省科学院 省社科院 省农科院
 省发展研究中心 省档案局(馆) 省地方史志办 省成套局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会
中央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 深圳市人民政府 珠海市人民政府 汕头市人民政府 佛山市人民政府
韶关市人民政府 河源市人民政府 梅州市人民政府 惠州市人民政府 汕尾市人民政府 东莞市人民政府 中山市人民政府
江门市人民政府 阳江市人民政府 湛江市人民政府 茂名市人民政府 肇庆市人民政府 清远市人民政府 潮州市人民政府
揭阳市人民政府 云浮市人民政府
外交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监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铁道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人口计生委 人民银行 审计署 国资委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广电总局 旅游局 体育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统计局 林业局
知识产权局 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 宗教局 参事室 国管局 预防腐败局 侨办 港澳办 法制办
新华社 中科院 社科院 工程院 发展研究中心 行政学院 地震局 气象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电监会 社保基金会 自然科学基金会 台办 新闻办 档案局 信访局
粮食局 国防科工局 烟草局 外专局 海洋局 测绘局 民航局 邮政局 文物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中医药局 外汇局 煤矿安监局 密码局 航天局 原子能机构 国家语委 国务院扶贫办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版权所有: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
电话:(020)83160888(24小时值班)  传真:(020)83160800,83168417(24小时值班)
邮箱:ajj@gdsafet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