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安监〔2010〕271号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学习
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切实加强
非煤矿山班组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各有关省属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切实加强非煤矿山班组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0〕138号)转发给你们,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制定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班组建设目标和标准,因地制宜、示范带动、注重引导,全面提升班组现场管理,推行班组安全风险预控,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班组、落实到现场、落实到个人,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请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
二O一O年九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