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安办〔2010〕46号
关于2010年第一季度全省安全生产
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加强了春节前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使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平稳态势。但进入三月份,各类事故明显反弹,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频发,多次被国务院安委办通报,影响较大。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一)总体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第一季度,我省各类事故死亡1677人,同比上升1.5%,占全年控制指标的22.7%,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即25%,下同)以内。全省有广州、韶关、汕头、湛江、茂名、河源6个市超指标进度,占全省的28.6%。
1.工矿企业方面。全省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100人,同比上升42.9%,占全年控制指标的18.2%,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内。全省有深圳、珠海、汕头、潮州、肇庆、梅州、汕尾、云浮等8个地区超指标进度,占全省的38.1%。
其中: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2人,占全年指标的30.1%,超指标进度5.1个百分点。
2.道路交通方面。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479人,同比下降1.7%,占全年控制指标的22.7%,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内。全省有广州、韶关、汕头、湛江、茂名、河源等6个地区超指标进度,占全省的28.6%。
3.火灾。全省火灾事故死亡40人,同比下降7.0%,占全年控制指标的39.6%,超出控制指标进度14.6个百分点。韶关、佛山、江门、潮州、揭阳、惠州、梅州、汕尾、阳江、东莞等10个地区超控制指标进度,占全省的47.6%;其中,韶关、江门、揭阳、梅州、汕尾、东莞6个地区已超出或达到全年控制指标。
4.渔业船舶:全省渔业船舶事故死亡38人,同比上升245.5 %,占全年控制指标的80.9%,超指标进度55.9个百分点。
5.水上交通:全省水上交通事故死亡13人,同比上升62.5 %,占全年控制指标的22.8%,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内。
6.铁路交通:全省铁路路外事故死亡7人,同比下降56.3%,占全年控制指标的20.6%,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内。
7.农业机械:1-3月份未接到农业机械事故报告。
(二)较大事故起数控制指标情况
第一季度,全省共发生较大事故39起,同比多11起,上升39.3%,占全年控制指标的34.2 %,超指标进度9.2个百分点。全省21个地市中,有广州、韶关、汕头、江门、茂名、惠州、汕尾、河源、东莞、云浮等10个地区较大事故起数超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占全省的47.6%,其中,汕头已达到全年控制指标要求。全省下达指标的渔业船舶、火灾、水上交通、道路交通、工矿商贸等5个领域均突破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分别超指标进度约50、41.7、8.3、6.0和3.6个百分点。
(三)重大事故起数控制指标情况
1-3月份,全省发生2起重大事故,分别为揭阳普宁“2·26”非法燃放烟花重大爆炸事故和惠州“3·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上升100%,已达到国家下达我省的全年控制指标(2起)。
二、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主要特点及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主要特点:根据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第一季度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春节后事故激增,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反弹。1-3月,全省各类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同比虽有所下降,但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出现反弹,同比分别上升1.5%和11.1%。其中,3月份单月事故死亡人数536人,同比多52人,上升10.7%,是近两年来的最大升幅;环比2月份,事故多死亡34人,上升6.8%,包括渔业船舶、工矿商贸、火灾、道路交通在内的4大行业(领域)3月份事故环比均呈上升趋势,分别上升120%、110.7%、11.1%和4.1%。二是主要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形势很不理想。第一季度,全省火灾、道路交通、铁路路外事故虽有所下降,但工矿商贸、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却大幅上升。1-3月份,全省火灾事故951起,死亡40人,同比少435起、少死亡3人,分别下降31.4%和7.0%;道路交通事故6987起,死亡1479人,同比少569起、少死亡25人,分别下降7.5%和1.7%;铁路路外事故10起,死亡7人,同比少6起、少死亡9人,分别下降37.5%和56.3%。但是,1-3月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93起,死亡100人,同比多死亡30人,上升42.9%;发生水上交通事故12起,死亡13人,同比多3起、多死亡5人,分别上升33.3%和62.5%;发生渔业船舶事故18起,死亡38人,同比多死亡27人,是去年同期的2.5倍。三是较大以上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事故大幅上升。1-3月份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39起,死亡16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多11起、58人,分别上升39.3%和56.3%。39起较大事故中,26起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90人,分别占总数的66.7%和55.9%;工矿商贸、火灾、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4个行业(领域)均有较大事故发生,分别为4起、4起、2起、3起,分别占总数的10.3%、10.3%、5.1%和7.3%。另外,1-3月份我省已发生2起一次死亡10人的重大事故,分别为:2月26日,揭阳普宁市发生1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炸事故,事故造成23人死亡,48人受伤;3月13日,惠州发生1起死亡15人、伤6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2起事故共造成38人死亡,54人受伤,去年同期我省无重大事故发生。四是控制指标完成整体情况历年来最差。第一季度,全省21个地市中,只有清远、中山2个市各项控制指标(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铁路路外事故死亡人数及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均在控制指标进度要求(25%,下同)内,占全省总数的9.5%,不到一成;其他19个地区均有1-3项指标超控制指标进度(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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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进度情况 |
数量 |
占比例 |
具体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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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进度正常 |
2 |
9.5% |
清远、中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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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指标超进度 |
7 |
33.3% |
深圳、珠海、佛山、湛江、揭阳、肇庆、阳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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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指标超进度 |
9 |
42.9% |
广州、江门、茂名、潮州、惠州、梅州、河源、东莞、云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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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指标超进度 |
3 |
14.3% |
韶关、汕头、汕尾 |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一是突出预防为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从4月5日至5月31日进行第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本地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同时,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针对近期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5月10日至20日,各级政府要牵头对本地区安全生产监管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确保全面扭转当前不利局面。二是进一步加大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旅游、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等行业(领域)的监管力度;做好八类重点车辆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的推广工作,加强道路车辆动态监管,变被动处置为主动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工作。重点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推进隐患整治制度化;抓紧完成2008-2009年排查出来仍未完成整改以及今年新发现的重大隐患的整改销号。四是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我省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对今年以来的较大以上事故,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在法定时限内结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结果。五是提前筹备第九个“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有力度、有深度、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宣贯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附件:1. 1-3月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表
2. 1-3月各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度情况及排序表
二O一O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