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安办明电〔2010〕39号
关于汕头市“4·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
2010年4月6日16时36分,汕头市濠江区南滨路发生一宗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车牌号为粤D07202(粤东高级技工学校校车)与粤D01361(水泥搅拌车)、粤D69595(小轿车)三车连环相撞,造成10死亡,28人受伤,三车严重损毁。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国务委员刘延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广东省省长黄华华等领导也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做好善后工作,彻查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肖志恒带领省公安、安监、教育、劳动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迅速赶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工作。
据初步调查,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校车驾驶员超车时严重超速,与相向行驶的水泥搅拌车相撞,导致惨剧发生。这起事故再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损失,也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严重影响,教训十分深刻。同时,事故的发生也暴露出我省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中还存在驾驶人员违法行为突出、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未严格落实、一些地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留有死角、监督管理不到位等严重问题。为落实好国家和省领导的批示精神,切实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现将该事故通报全省,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以来,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31宗,死亡129人。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就有2宗,分别是“3·13”惠州客车侧翻导致15人死亡事故和汕头“4·6”三车相撞导致10人死亡事故。重大事故连续发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尤其是进入三月份以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发生了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5人死亡、36人受伤。血的教训值得深思,各地、各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警钟长鸣!要认真按照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对本地区、本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专题研究,全面查找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严防死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把各种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扭转当前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的势头。
二、结合实际,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安委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粤安明电〔2010〕3号)要求,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迅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一是要加强对运输设备,特别是客运设备的检查,严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运输工作。二是要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增加路面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货混载、货车非法载人、故意遮挡机动车号、违法占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要加大对各运输企业及客运、货运站场的监督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和各有关站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对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培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站场和非法营运行为。四是要加强对乡村道路以及农村交通运输工具使用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农用拖拉机非法载人的行为。五是加强对事故多发地段整治和监控情况的检查,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责任、人员和资金,限期完成整治。检查工作要做到有方案、有部署,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安全隐患的死角。对查出的隐患,要认真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整改方案,同时做好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
三、严格校车管理,防范群死群伤事故
学校是培育新生力量的摇篮,孩子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加强学校校车安全管理是刻不容缓的一项政治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按照刘延东国务委员的批示要求,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对校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提高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责任意识,防止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违规行为。二是规范对校车的管理,严格执行对所有参与学校运输的校车车况的定期、适时安全检查制度,保证所有上路校车安全可靠。三是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对校车出行的交通安全管理职责,所有校车都要按照省政府2008年1号会议纪要和省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强制推广应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09〕69号)要求,安装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确保安全行驶。
四、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追究事故责任
对汕头市“4•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去年以来发生、尚未结案的各类事故,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要坚决移送司法部门处理,绝不姑息纵容。同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并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O年四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