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搜索  邮箱登陆 设为首页   繁體中文   English   纯文字版   WAP版 
欢迎来到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服务 >> 公文公告 >> 通报
浏览字体: 打印页面
关于清明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粤安监〔2010〕115号)
发布时间:2010-04-02

粤安监〔2010115

 

关于清明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汲取广东省揭阳市“226”重大烟花燃放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016)精神,切实加强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省安监局于32227日组织二个督查组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地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绝大部分地区能够按照省局《关于迅速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粤安监明电〔201013)的要求,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扎实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梅州市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了逐一检查,共检查批发企业13家,零售经营单位1000多家,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改善。茂名市组织人员对零售经营单位进行突击抽查,对发现存在违规经营现象的16家经营单位进行了跟踪督办。湛江市人民政府与辖区内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保证卡》,进一步落实了基层政府的打非工作责任,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成效显著,并于324在廉江市对近期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组织了公开销毁。潮州市饶平县今年来共组织了6次专项烟花爆竹打非行动,共查处非法生产窝点10个,抓获不法分子20人。阳江市阳春市加大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由各经营网点向消费者派发安全宣传单,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督查发现各地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有:

(一)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隐患问题仍然较多(详情见附表),违规超量、超品种、超范围储存经营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烟花爆竹安全许可把关不严。部分地区未严格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安全许可工作。茂名市信宜市部分零售经营单位许可证有效期超过1年,许可证编号时间与实际发证落款时间不一致;阳江市阳东县、梅州市丰顺县部分零售经营单位许可证许可范围未注明级别、许可有效期未注明准确时限。

(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现象屡禁不绝。部分重点地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形势依然严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现象依然存在;茂名市茂化路公馆路口无证经营行为较猖獗。

(四)个别地区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仍不到位。督查中发现个别地区不但没有按照《关于认真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活动的通知》(粤安监〔201031号)的要求,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烟花爆竹宣传活动,竟然省局下发的宣传挂图也未张贴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确保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针对此次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抓紧落实隐患问题的跟踪整改。各地要针对前期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进行回头看,要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应坚决依法依规吊销经营许可证,决不能手软,请各地将整改情况于49日前传真报省局。

(二)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各地要不折不扣执行国家、省的有关许可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总局规定的样式填写许可证内许可范围、编号等项目,对许可条件不符合的、证照打印有误的,要重新审查核发许可证。各地在督促批发经营企业改善仓储条件的同时,要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防止出现设计先天不足。

(三)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各地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督促企业与供货单位、运输单位签订并认真履行安全管理协议,严格执行烟花爆竹购销合同备案和流向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出入库档案记录,严禁超范围经营、超量储存和销售来路不明的产品,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

(四)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各地要继续保持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同时,要特别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超量、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产品的经营单位以及违规向烟花爆竹零售点配送烟花产品的批发经营企业,应立即依法从严处罚,直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事故。

(五)加大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力度。各地要继续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手机短信平台、网络、公告栏等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引导群众遵章守法、文明燃放,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产品,营造浓厚的烟花爆竹安全氛围。

 

 

                  OO年四月一日

杨 富   党组书记、局长
冯寿宗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黄霭珊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卫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晓涛   副局长
黄 晗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健生   党组成员、派驻局纪检组长、监察专员
邓伟风   党组成员、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
杨小垣   副巡视员
林天遂   副巡视员
陈桂成   副巡视员
章云龙   主任(副厅级)
公告(2011年第19号)[09-01]
公告(2011年第18号)[08-30]
公告(2011年第17号)[08-25]
公告(2011年第16号)[07-29]
更多...   
省市安监系统 地市安监系统 省直部门 直属单位 政府部门网站 国务院部门网站
天津 福建 湖北 江西 辽宁 吉林
河南 上海 浙江 江苏 山东 北京
黑龙江 陕西 四川 广西 安徽 湖南
广州市局 深圳市局 珠海市局 佛山市局 韶关市局 梅州市局
惠州市局 汕尾市局 东莞市局 中山市局 江门市局 湛江市局
茂名市局 清远市局 潮州市局 揭阳市局 云浮市局
 省府办公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贸委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民族宗教委
 省公安厅 省安全厅 省监察厅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人事厅 省劳动保障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建设厅 省交通厅 省信息产业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厅 省外经贸厅 省文化厅 省卫生厅 省人口计生委
 省审计厅 省国资委 省地税局 省环保厅 省广电局 省体育局
 省统计局 省物价局 省工商局 省新闻出版局 省林业局 省海洋渔业局
 省质监局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省安全监管局 省知识产权局 省旅游局 省法制办
 省外办 省侨办 省监狱局 省劳教局 省中医药局 省人防办
 省打私办 省新闻 省台办 省保密局 省信访局 省金融办
 省参事室 省驻京办 省驻沪办 省科学院 省社科院 省农科院
 省发展研究中心 省档案局(馆) 省地方史志办 省成套局
广东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会
中央人民政府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 深圳市人民政府 珠海市人民政府 汕头市人民政府 佛山市人民政府
韶关市人民政府 河源市人民政府 梅州市人民政府 惠州市人民政府 汕尾市人民政府 东莞市人民政府 中山市人民政府
江门市人民政府 阳江市人民政府 湛江市人民政府 茂名市人民政府 肇庆市人民政府 清远市人民政府 潮州市人民政府
揭阳市人民政府 云浮市人民政府
外交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监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铁道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部 人口计生委 人民银行 审计署 国资委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广电总局 旅游局 体育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 统计局 林业局
知识产权局 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 宗教局 参事室 国管局 预防腐败局 侨办 港澳办 法制办
新华社 中科院 社科院 工程院 发展研究中心 行政学院 地震局 气象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电监会 社保基金会 自然科学基金会 台办 新闻办 档案局 信访局
粮食局 国防科工局 烟草局 外专局 海洋局 测绘局 民航局 邮政局 文物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中医药局 外汇局 煤矿安监局 密码局 航天局 原子能机构 国家语委 国务院扶贫办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版权所有: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
电话:(020)83160888(24小时值班)  传真:(020)83160800,83168417(24小时值班)
邮箱:ajj@gdsafety.gov.cn